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2015年以来连续3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2015年农业部联合财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 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2016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指导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意见的相继出台,标志着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体系框架的形成。
根据农业部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到下情上达,请将你市(县)近年来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情况(采取了什么措施推动政策落实,为本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做了哪些工作),于6月30日前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情况统计表》要求报送至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该邮箱:hnxxny0898@163.com,以便汇总上报农业部。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65332348。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农办加〔2017〕15号)》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