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办〔2017〕48号
三亚、文昌、东方、乐东等市(自治县)农业局,儋州、琼海、东方、临高、昌江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澄迈县农技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贯彻《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厅决定召开“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内容
围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田间废弃物回收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重点建设内容,听取相关部门、市县、行业企业及专家等关于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并就《关于推进海南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参会单位意见。
二、时间及地点
(一)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题
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3:00-5:30。
地点: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1号楼401会议室。
参会人员:厅分管领导,厅科教处、畜牧业处、兽医处负责人,省动卫所、畜牧推广总站、动物疫控中心负责人,琼海、儋州、临高、东方、昌江畜牧局负责人,省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联盟相关专家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共20人。
(二)田间废弃物回收利用专题
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3:00-5:30。
地点: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1号楼401会议室。
参会人员:厅分管领导,厅科教处、执法处、省生态总站负责人,三亚、文昌农业局、澄迈农技中心负责人,省农科院植保所负责人,海南天明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农药批发企业及澄迈农药零售企业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共20人。
(三)秸秆综合利用专题
时间:2017年7月26日下午3:00-5:30。
地点: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1号楼401会议室。
参会人员:厅分管领导,厅科教处、饲料兽药处、省土肥总站负责人,东方、乐东农业局负责人,省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联盟相关专家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共20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处室(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具体企业和人员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于7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回执报省农业厅科教处,需安排住宿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二)请相关处室(单位)按照专题座谈内容,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并于会后2天内将发言材料及《指导意见》反馈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省农业厅科教处邮箱。
(三)根据座谈情况,再确定到相关市县实地调研事宜,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云、郭彬;电话/传真:65351355;
邮箱:hnsnytk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