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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

2017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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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概述
  • 扶持内容
  • 必备条件
  • 申报和审批程序
  • 申报材料
  • 补贴标准和形式
  • 注意事项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我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面向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等领域,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的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区域的协同创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科技合作和软科学研究五个方向。


    一、申报条件

    项目及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或者中央在琼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社会团体可申报软科学研究方向。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四)项目产业化生产及应用地点应在海南省内。

    (五)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七)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放宽至3项,项目负责人不放宽)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题或验收之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八)已获省级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九)企业单位申报的,自筹经费应不低于申报经费。

    (十)对中西部市县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和倾斜支持。

     科技合作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合作方为国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国内高校、大院大所等科技创新单位。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具有科技合作基础,已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并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定。

    (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申请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三)企业申请项目负责人具有申报领域的相关研发能力和经验,主持或参与相关科研项目,并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一)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必备附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项目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省科技厅择优安排部分资助经费。

    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科技合作四个方向的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分为四类:A类为100万元,B类为80万元,C类为50万元,D类为25万元。

    软科学研究方向的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分为三类:A类为15万元,B类为10万元,C类为6万元。

    省重点研发计划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其余项目一次性拨付。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17:00。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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