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6〕19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厅近期将组织专家对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度、2015年度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项目中采用“前资助”支持方式且项目执行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的项目。
二、验收方式
1.科普理论研究类、科普活动类项目采取会议方式验收,请项目承担单位准备汇报PPT。
2.科普设施建设类项目采取现场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有关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项目验收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左侧装订成册。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电子版发送至939501237@qq.com。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需延期验收的,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一次,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无特殊原因不递交验收材料或不配合验收工作的,视为验收不通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娟 高芳冠
联系电话:65336531
电子邮箱:939501237@qq.com
附件:1.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项目验收申请书
2.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到期验收项目汇总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