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省局各局、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要求,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照省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并结合省局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严格主动公开程序,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等意见,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应按照“谁职责、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对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和省政府工商信息公开栏目实行栏目负责制,按照《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对所负责的栏目定期更新,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
根据职能和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必须建立的公开专栏有: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省工商局官网已开设“服务在线-企业信息查询/许可信息查询”栏目,集中公开有关信息。(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2.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省工商局官网已开设“政策法规-失效文件”子栏目。(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3.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及时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省工商局官网已开设“消费维权-市场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抽查检查公告”专栏,集中公布随机抽查信息。(责任部门:企业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场规范管理处)
(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1.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省工商局官网已开设“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消费维权-市场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抽查检查公告”专栏,集中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结果。(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监管局)
2.加快推进全省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省工商局官网已开设“消费维权-消费警示”专栏,加大公开力度。(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345管理中心)
3.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省工商局官网已开设“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行政处罚公告”专栏,加大公开力度。(责任部门:商标局、广告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市场规范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经济检查执法局等)
三、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要求
(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制作公文前,根据内容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属性。对未按要求在发文呈批单和公文上注明公开属性的,省工商局办公室核稿人员及保密员应要求拟文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审核。
(二)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对拟发布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并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审核;在新闻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同时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和省政府工商信息公开栏目上发布;其他适于公开的信息,至少每月报送一次;属于失效或因故删除的信息,应在失效或要求删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审核。
(三)省工商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省工商局各部门报送的政府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工商局保密委员会和分管领导审批。
(四)省工商局信息中心负责省工商局门户网站的设计、制作、指导、培训,保证5个工作日内能将审批通过的信息及时发布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
四、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
(一)信息上传。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指定的管理员将需要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发布、变更或删除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通过本部门专用账号将需发布的政府信息上传至网站信息发布后台待审核,并填写《海南省工商局网站信息报送、发布(保密)审批表》(见附件2),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应当在省政府工商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变更或删除的政府信息,各部门管理员通过OA邮箱发送至省工商局办公室,并填写《海南省工商局网站信息报送、发布(保密)审批表》,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
(二)信息审批。省工商局各处室报送的文件和《海南省工商局网站信息报送、发布(保密)审批表》,送省工商局保密委员会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信息发布。省工商局办公室管理员登陆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后台,将经审批通过的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变更或删除。
(四)信息汇编。省工商局办公室收集、整理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在省政府工商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并编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
(一)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和考评制度。省工商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政府信息,认真抓好年度公开任务落实的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二)建立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问责。省工商局办公室将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政务信息考核内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工表
2.海南省工商局网站信息报送、发布(保密)审批
表
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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