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三府规〔2020〕1号)有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通过三亚市2020年第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见附件);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单面打印/复印。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四、时间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
五、其他要求
(一)获得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支持的企业,自获得资助当年起须按照《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履行有关义务。
(二)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三)申报企业须书面承诺自申报奖励之日起5年内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不迁离三亚市,如搬离或更改的,全额退还所获得的奖励资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 :廖尚林、李强
地 址: 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市政府二办11楼
电 话:88276656
附件: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 [点击预览]
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17日